对下述患者或情况慎用 :
心脏疾病患者,如心肌梗塞、心绞痛、心肌病和高血压性心脏病等,可能引起心力衰竭(伴随循环血浆容量的增加有可能诱发心力衰竭)。
肝或肾功能障碍。
脑垂体机能不全或肾上腺机能不全(有可能引起低血糖)。
营养不良状态,饥饿状态,不规律的饮食摄取,饮食摄取量不足或衰弱状态(有可能引起低血糖) 。
激烈的肌肉运动(有可能引起低血糖)。
过度的饮酒(有可能引起低血糖)。
老年患者。
正在使用其它抗糖尿病药物的患者。
因为循环血浆容量的增加短时期内有可能出现浮肿、诱发心力衰竭或加重,对下列情况应注意观察。
如出现浮肿、体重突然增加、心力衰竭症状等,应采取停药等适当措施,给予袢利尿剂(呋塞米等)。
应指导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注意有无浮肿、体重突然增加或改变等症状出现。如出现以上异常症状,请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可能引起心电图异常和心胸比增大,充分留意观察 ;定期检查心电图,发现异常时,采取暂时停药或减少剂量等慎重处理。
本品与其他降糖药合用时,有时会引起低血糖症状。与这些药合并使用时,对患者要充分说明低血糖症状及处理方法,提醒患者注意低血糖症状。
本品只适用于经饮食疗法和/或运动疗法等糖尿病基本疗法而达不到充分效果的患者。
本品只限用于推断有胰岛素抵抗性的患者。胰岛素抵抗性的粗略判断标准为体重指数(BMI kg/m2)大于或等于24 ;或空腹全血胰岛素分泌水平大于或等于5微单位/mL。
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尿糖,确认其药效。如果服用3个月还未达到满意效果时,应及时改用其他药物。
在用药期间可出现下列情况 :不再需要继续用药 ;需要减少剂量 ;或由于患者不节制或合并感染等情况下导致治疗效果减弱或没有治疗效果。因此,应注意饮食摄取量、体重变化、血糖、有无感染存在的情况。 应注意做出经常性的判断是否需要继续用药,服用剂量及药物的选择等。
已知由于血糖迅速下降可使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加重。在使用本品的病例中已报道,故应留意这一症状。
几乎没有与双胍类药物合并用药的经验。
本品每日剂量45 mg与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合并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临床用药经验很少)。
本品与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和磺酰脲类药物合并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有增加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