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于本品为瘤内注射用药,因此使用时应充分考虑肿瘤转移的可能性。 2. -20oC冷藏保存,用前拿出,防止反复冻融。3. 操作时注意防止药液产生泡沫或飞溅出来。若发生手、脸等皮肤及物品污染,请立即用75%酒精擦试,再用清水冲洗。若飞溅入眼睛、口、鼻等粘膜,即用清水反复冲洗。4. 应严格按本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使用本品,不得随意增加剂量或改变给药途径。5. 本品必须在三甲医院内并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
在放射治疗前72小时开始瘤内注射。每周一次,每次1012VP,四周为一个疗程。根据病情,可使用1-2个疗程。用前从-20℃取出,待完全融化后,轻轻混匀,尽量勿使药液沾染瓶盖。对直径≥4cm的肿瘤,用生理盐水稀释至4ml;对直径≤4cm的肿瘤,稀释至2ml,瘤组织局部多点注射。